长春检查分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检查分局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确保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规范。
执法人员重点对企业的资质证照、仓储设施与条件、药品的购进、销售记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询问企业员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发现个别企业购进记录不够完善、部分员工对相关法规熟悉程度不足、个别仓储区域的管理细节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企业限时整改到位,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同时,长春检查分局将持续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张守禄 刘雄辉 叶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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