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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聚焦三点”深入开展化妆品检查行动

时间:2024-04-27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海宁市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化妆品检查行动,全力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71家,发现问题4个。

  一是打通堵点,全方位夯实监管效能。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化妆品专卖店、商场、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商家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是否存在化妆品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书或者进口检验检疫证明不完善等问题;化妆品是否存在夸大、虚假信息、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详细标明法规所列需要标明的内容;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行为,确保消费者买到合格放心产品。在本次检查中,发现2家台账资料不齐全,已责令改正,发现2家销售过期化妆品,已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消除痛点,多角度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前期对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及商超等地排摸,建立排摸名单,利用钉钉、微信群等在线统计更新,建立台账。同时,在排摸过程中,广泛发放《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经营者对照《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合法合规经营。针对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难点一点问题,以座谈会和约谈的形式,对问题较多的经营主体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三是破除盲点,立体化开展消费提示。采用线上线下宣传一体推进模式,在线下组织专业人员和执法人员一同到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供化妆品快速检测试验,现场讲解化妆品安全知识,教大家如何选购化妆品,正确认识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线上制作化妆品安全小视频,并通过“大潮网”“海宁市监咨讯”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宣传,在大潮FM早高峰节目中开辟“安全用妆”专栏,每天早上7:30向群众科普用妆知识。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4/23/art_1228989352_58936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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