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纪实网!

关于集中公示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的通知

时间:2022-09-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内药采中心字〔2022〕183号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90号)要求,现将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于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申报且处于待审核状态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不包含已完成审核但未通过产品)。

  二、公示时间及查看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30日-9月5日。

  (二)查看方式。

  企业及医疗机构登录“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相关信息。

  三、工作方式及要求

  1.对符合条件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采取一次性集中公示,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将对公示后的产品信息进行持续性审查,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采取暂停挂网措施。

  2.企业应保证申报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如申报企业存在虚假填报行为,一经发现将以企业递交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为依据,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各医疗机构结合本院使用情况,对申报产品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申报价格过高的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反馈。

  4.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将对2022年8月15日后申报的产品进行常态化审核,并将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数据于当月20日-27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入交易系统(节假日顺延)。

  5.其他事宜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办理。

  咨询电话:0471-4930595、0471-4904515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8/t20220829_21208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纪实网 bjjs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3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