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纪实网!

关于药品招采子系统基础数据迁移事项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2-09-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内药采中心字〔2022〕187号

  各相关企业:

  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药品招采子系统在数据迁移过程中,存在部分药品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对应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挂网交易的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一)原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重复、药品转换系数与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中不一致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原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对应有误的药品。

  (三)新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发生变化需换码挂网的药品。

  二、递交材料

  企业需递交申(投)诉材料,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

  (一)未办理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已取得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以PDF的格式上传申(投)诉材料,多项内容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业务咨询:0471-4930630

  附件:1.原系统国家编码重复和转换系数与国家编码不一致的药品列表

        2.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9/t20220902_21229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纪实网 bjjs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33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