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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立医院发展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时间:2022-09-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8月29日下午,兴安盟公立医院发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该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一名卫生工作者,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内容,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全民健康,为实现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李颖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xwzx/msdt/202209/t20220902_212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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