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
4.《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卫生部2010年版)。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组织与职责、质量控制、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五章二十四条。具体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应用原则等。将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串联质谱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二)组织与职责:完善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机构网络、筛查程序;明确了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诊治机构的指定程序;明确了省新筛中心、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诊治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机构和听力筛查机构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的职责。
(三)质量控制:明确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
(四)监督管理:明确了撤销新筛中心资格等处罚事项和有关监管事项。
(六)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文件链接:《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6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天津6月24日电(记者 朱超、张宇琪)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
圣彼得堡6月20日电(记者 胡晓光 赵博超)中共中央政治...
圣彼得堡6月21日电(记者 胡晓光 赵博超)中共中央政治...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纪实网 bjjs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