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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积极探索医药价格监测机制

时间:2022-07-30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医药价格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做好医药价格监测是让价格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肇庆市医保局积极通过“四个着力”探索建立运行顺畅、操作性强、可利用度高的医药价格监测机制,奋力实现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合法合规建设、医药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群众知情选择权得到保障的目标。

  一是周密部署,着力推动医药价格监测制度化、常态化。为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肇庆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医保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肇庆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肇庆市医药价格和采购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试行)》,明确了医药价格信息监测架构、监测内容和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药价格和采购监测工作的通知》,科学选定了涵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药品配送企业在内的50个监测哨点,确定了医药价格监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为顺利推动肇庆市医药价格监测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各监测哨点的责任,肇庆市医保局将定期对各监测哨点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时效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医保基金绩效考核之中。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提升医药价格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肇庆市医保局分别制定了重点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目录。目录重点监测肇庆市销量较大、临床使用频次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并实行动态调整。监测的药品从基础用药到慢性病用药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均涉及到位,其中,包括西药100种,中药饮片20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面则以各级医疗机构实施的市场调节价为主,以达到积极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化、合理化的目标。

  三是主动公布,着力促进药品价格在阳光下运行。在重点监测内容当中,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价格的关注度最高。肇庆市医保局将定期把所监测药品价格监测数据通过肇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方便群众查询,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切实保障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购药群众“价比三家”并“用脚投票”,让监测结果惠及老百姓。通过药品价格发布这一举措,进一步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行业价格自律,主动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使药品价格符合成本和供求变化,共同维护市场药价稳定和良好秩序。

  四是有效衔接,着力强化医药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除加强医药价格监测外,肇庆市医保局还依托药品配送企业作为监测哨点建立重点药品供应异常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明确参与肇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哨点药品配送企业在监测周期内出现价格异常、配送不及时和不能足量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等情况,及时向医保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对监测到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配送不到位等情况的药品,各级医保部门可视情况对经营企业采取函询、提醒告诫以及发布警示信息等措施,做好医药价格监测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夯实肇庆市医药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398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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