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标准物质管理,切实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目录》,对辖区内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牵头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量值核查,检查标准物质量值与不确定度是否与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相一致。
《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标准物质管理,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能力和水平提升。
6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天津6月24日电(记者 朱超、张宇琪)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
圣彼得堡6月20日电(记者 胡晓光 赵博超)中共中央政治...
圣彼得堡6月21日电(记者 胡晓光 赵博超)中共中央政治...
2025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纪实网 bjjs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